1. 《淫亵及不雅物品管制条例》口号创作及填色比赛(下称「比赛」)参赛者必须为本港2025-26学年之小学或中学学生。
2. 参加者可选择参加口号创作及填色比赛两个比赛或其中一个比赛,每位参加者只可递交作品一次。
3. 比赛的主题为「远离网上淫亵及不雅内容」。
4. 作品必须是原创作品及符合主题,不可含有不适当的内容,亦不会违反香港特区的法律,以及导致或构成危害国家安全,并从未公开发布。
5. 参加填色比赛须使用参赛表格背页提供的图画,用料不限。
6. 参加口号创作比赛须使用本页的表格,最多30字(不包括标点符号)。
7. 未满18岁的参赛者必须得到其家长或监护人同意报名参赛及透过学校或其家长或监护人递交参赛作品。
8. 参赛者(包括参赛者的家长或监护人及/或老师)须明瞭和同意比赛的条款及细则。参赛者如有违反任何比赛条款及细则,主办机构有权取消其参赛资格。
9. 参赛者必须清楚填写参赛表格的全部资料,否则可能被取消资格。
10.电影、报刊及物品管理办事处有权将参加者提交的作品作非牟利用途,并有权修改、翻译、改编、使用、复制及派发参赛作品的全部或部分内容,而毋须事前取得参加者的同意,参加者亦不得收取任何费用。
11. 参加者须同意将其参赛作品的一切知识产权,无条件地转让及转移给电影、报刊及物品管理办事处。所有参赛作品恕不退还。
12. 参加者递交的个人资料只会用于与比赛相关的用途。
13. 主办机构保留诠释及修订比赛的所有条款及细则,及参赛表格所列载的所有其他条款及细则的权利,参赛者不得异议。
14. 如条款及细则的中、英文两个版本有任何抵触或不相符之处,应以中文版本为准。
口号创作及填色比赛均设以下奖项:
2026年1月23日。
参赛者须在截止日期前将作品亲身或邮寄交回电影、报刊及物品管理办事处。如以邮寄方式递交,日期以信封上邮戳所示日期为准。
请致电3847 7705与余小姐联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