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赛条款及细则:

1. 《淫亵及不雅物品管制条例》口号创作及填色比赛(下称「比赛」)参赛者必须为本港2026-27学年之小学或中学学生。

2. 参加者可选择参加口号创作及填色比赛两个比赛或其中一个比赛,每位参加者只可递交作品一次。

3. 比赛的主题为「齐来拒绝不良资讯」。

4. 作品必须是原创作品及符合主题,不得抄袭,不接受人工智能生成,不可含有不适当的内容,亦不会违反香港特区的法律,以及导致或构成危害国家安全,并从未公开发布。

5. 参加填色比赛须使用背页的图画,用料不限,惟不得使用电绘或人工智能创作。

6. 参加口号创作比赛须使用本页的表格,最多30字(不包括标点符号)。

7. 参赛者必须清楚填写本页底的参赛表格的全部资料,否则可能被取消资格。

8. 未满18岁的参赛者必须得到其家长或监护人同意报名参赛及透过学校或其家长或监护人递交参赛作品。

9. 电影、报刊及物品管理办事处(电影报刊办)有权以任何形式编辑、修改、复制、发布和使用参赛作品作展览、教育或宣传用途,而毋须事前取得参加者的同意,且毋须以任何形式向参赛者提供补偿,并对上述行为拥有最终决定权。

10. 参加者须同意将其参赛作品的一切知识产权,无条件地转让及转移给电影报刊办。所有参赛作品恕不退还。

11. 参加者递交的个人资料只会用于与比赛相关的用途。电影报刊办将于比赛完结后12个月后把无需保留的个人资料销毁。

12. 得奖者必须在指定时间内领取奖品,逾期作废。

13. 参赛者(包括参赛者的家长或监护人及/或老师)须明了和同意比赛的条款及细则。参赛者如有违反任何比赛条款及细则,一经发现,电影报刊办有权取消其参赛资格。如有任何争议,电影报刊办拥有最终决定权。

14. 电影报刊办保留决定比赛结果、诠释及修订比赛的所有条款及细则,以及参赛表格所列载的所有其他条款及细则的权利,参赛者不得异议。

15. 如条款及细则的中、英文两个版本有任何抵触或不相符之处,应以中文版本为准。

比赛奖项:

口号创作及填色比赛均设以下奖项:

截止日期:

2027年1月22日。
参赛者须在截止日期前将作品邮寄至香港中华文化发展联合会(地址:九龙新蒲岗大有街1号勤达中心2107室,信封上注明「口号创作及填色比赛」)。递交日期以信封上邮戳所示日期为准,逾期递交的作品一概不获处理。

查询:

请致电3847 7705(电影报刊办余小姐)或2523 0800(文联会林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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